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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二十二章 真相大白

  第二百二十二章 真相大白 (第1/2页)
  
  半个小时后。
  
  威廉·汤姆逊拎着洗好的土豆回到了马车边。
  
  此时的威尔已经准备好了锅具和柴火,带着徐云麻溜儿的将土豆切块入锅,开始做起了晚饭。
  
  啪啪啪——
  
  干硬的柴火在火堆里发出了清脆的崩裂声,在空旷的森林里显得极其清晰。
  
  一旁的威尔则一边哼着歌,一边朝面包上涂抹着猪油。
  
  没错。
  
  猪油。
  
 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。
  
  西方人似乎不怎么喜欢吃猪肉,他们的餐谱上常见的荤菜往往是牛羊和鸡之类的禽肉。
  
  怎么说呢......
  
  这也算是个刻板印象吧。
  
  例如西班牙人就很喜欢吃火腿,伊比利亚火腿甚至是欧洲非常有名的一道特产。
  
  德国人则特喜欢吃猪脚。
  
  他们对猪脚的喜好程度达到了一个什么样的地步呢——德国的麦当劳里都在卖猪脚,德甲比赛的足球场里也能买到猪脚。
  
  所以你在看德甲转播的时候,经常可以看到一手拿着猪脚,一手拿着啤酒的观众。
  
  猪脚这玩意儿在德国,基本上和沙县拌面一样属于国民菜品。
  
  还有罗马尼亚人很喜欢吃猪的松板肉,也就是猪颈两侧的那部分肉,也就是所谓的“黄金六两”。
  
  目前国内的大蒜有相当部分都是出口到的罗马尼亚,被用于松板肉的烹制。
  
  至于英国呢......
  
  英国有一道菜叫做黑布丁——这玩意儿是一道荤菜,由猪血和牛血加上燕麦制成,在英国北部是一道很典型的早餐。
  
  因此同样。
  
  在19世纪的欧洲,猪油也是一种常见的面包作料。
  
  它的名字叫做油沥,直到后来才被黄油代替。
  
  滋滋滋——
  
  固体的油沥在火堆的高温下逐渐化成了粘稠的液体,浸润了干裂额面包。
  
  一股猪油特有的香味也随之扑面而来,让徐云不禁想到了小时候很喜欢吃的猪油拌饭。
  
  过了一会儿。
  
  汤姆逊用勺子搅了搅锅底,觉得火候差不多了,便给威尔和徐云各自装了碗土豆汤:
  
  “威尔,罗峰,拿去吧。”
  
  威尔和徐云各自接过木碗:
  
  “谢谢。”
  
  徐云道完谢刚准备喝汤,忽然发现自己碗里的咸熏肉明显要比威尔的多一些。
  
  拿错了吗?
  
  见此情形。
  
  他不由看向汤姆逊,迟疑道:
  
  “汤姆逊先生,这.....”
  
  汤姆逊猜到了他的想法,依旧是一副没啥波动的表情,说道:
  
  “你的昏迷多半是因为缺乏营养所致,手臂又受了伤,多吃一点肉是应该的。”
  
  “既然带上你了那就要对你负责,这些东西不值多少钱,别再出其他状况就好。”
  
  徐云闻言,不由意外的看了他一眼。
  
  在后世的相关文献上,汤姆逊一直都是个不苟言笑、非常高冷的形象,朋友也不算多。
  
  例如他的葬礼上,来宾总数只有15位,四桌麻将都凑不起来呢。
  
  结果没想到。
  
  这个看上去很高冷的热力学之父,本人的心地倒是意外的有些善良。
  
  不过这种二次元的金发傲娇感是怎么回事呢......
  
  随后汤姆逊又给自己装了碗土豆汤,用修长的手指掰开一小块面包,趁热蘸起了汤汁。
  
  这种细嚼慢咽的动作配合上嘎吱嘎吱的篝火,隐约有种深色调的优雅感。
  
  真·绅士风范。
  
  至于一旁的威尔嘛,则就没那么文雅了。
  
  只见这个乡下男孩呼噜噜的喝下一大口汤,毫无顾忌的用袖口抹了把嘴角:
  
  “真香!”
  
  汤姆逊见状不由看了眼威尔,说道:
  
  “威尔,你这习惯可得改改了,等到了...到了伦敦,这种行为在餐桌上可是很失礼的。”
  
  威尔嘿嘿的笑了几下,像极了课堂上被老师点名的学生:
  
  “知道啦,汤姆逊先生。”
  
  汤姆逊这才点点头,随后他又想到了什么,对徐云道:
  
  “对了罗峰,我和威尔这次外出只带了一顶帐篷,塞不进三个人。”
  
  “所以今晚你去睡马车车厢,没有问题吧?”
  
  汤姆逊和威尔乘坐的马车是一架两轮马车,看上去普普通通,没啥特点。
  
  其中车内可以坐两人,车外头的前室——也就是马夫坐的位置也可以做两人,总计四人。
  
  车厢在扣除掉各类包裹后的空间并不大,**是不可能了,估计得坐着睡才能睡着。
  
  不过好在徐云上辈子出差的经历还算丰富,绿皮车青旅都曾经见识过几次,适应性方面还是勉强过关的。
  
  因此他很快便接受了要睡车厢的现实,答道:
  
  “没问题,汤姆逊先生,有个能容身的地方我就很感激了。”
  
  汤姆逊微微颔首,又拿起身边的包裹放到腿上,一边翻找一边说道:
  
  “晚上车外没有灯光,周围又有很多枯树枝和石头,如果半夜要上厕所,可能在行动上会有些麻烦。”
  
  “所以我先借你样东西,你可以拿它来照明,明天记得还我就行了。”
  
  徐云下意识的点了点头。
  
  在这个时代,能够用于上厕所间隙照明的东西肯定不会是油灯或者火把,因为它们操弄起来太麻烦了。
  
  所以不出意外的话......
  
  应该是火柴或者火折子之类的东西?
  
  然而令他惊讶的是。
  
  片刻过后。
  
  汤姆逊从放在裆部的袋子里,掏出了一个又黑又粗又硬的东西,握着它递到徐云面前:
  
  “找到了。”
  
  眼看徐云有些发懵,一旁的威尔不由解释道:
  
  “罗峰先生,这东西的使用方法很简单的,只要握住它,然后上下用力就行了。”
  
  “喏,就这样。”
  
  说着威尔接过此物,按住一个按钮,将它稍稍一推。
  
  下一秒。
  
  一道强光立刻从中射出,直直的打到了对面的树桩上。
  
  咔!
  
  威尔再次按下了开关,光线消失。
  
  只见他轻轻把这东西在空中抛了抛,对徐云笑着道:
  
  “这东西叫做手电筒,价格不菲,一般人家里可见不着它呢。”
  
  此时此刻。
  
  看着得意洋洋的威尔,徐云很想对这个乡村少年说一句话:
  
  我特么当然知道这是手电筒......
  
  但问题是.....
  
  为什么它会出现在这个时间点????
  
  要知道。
  
  根据之前的情况判断,如今的时间点应该是1850年左右。
  
  顶多顶多上下浮动一年,也就是 1849-1851之间。
  
  而在后世,有个小学生都知道的知识:
  
  1879年,爱迪生发明了可以长期使用的电灯。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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