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百四十四章 宋律师的案子 (第2/2页)
国内许多的外贸企业,自身并不具备进出口权,那么,这种企业也可以开展进出口业务吗?答案是肯定的,这些企业虽然自身并不具备进出口权,但他们可以很轻松地寻找到一些外贸窗口企业进行合作,如此以来,就可以轻松地完成进出口贸易。拥有进出口权的企业,会向这些合作公司收取一定费用,这也是进出口企业的一种赢利模式。
齐源商贸寻找到的外贸窗口,是哏儿都实品进出口总公司,简称实品集团,这家公司可以提供集进出口权、仓储、物流及通关一条龙服务,几年下来,齐源商贸与该公司合作极为顺畅。
然而,实品集团也是一家正常的企业,在经营之中,难免会遇到一些司法事件,就比如,近期公司与境外一家公司出现合同纠纷,实品集团作为被告,被告上了法庭。
诸多司法程序略去不提,单说诉讼后,法庭按照原告请求,开庭前对于实品集团的一处仓库,进行了司法封存,用以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。
然而,这处仓库此时库存之商品,却是齐源公司准备出口的一批板栗,这批产品的船期及仓位已经确定,但因法院的封存,而无法运离仓库。
或许有人问了,货主不是齐源商贸公司吗,为什么法院仍然会对其封存呢?其实,这就与通过窗口企业的外贸操作流程有关,实品集团替齐源商贸出口货物,在单据上面显示的货主就必须是实品集团,而真正的货主齐源商贸,在单据上面只能以“通知人”身份出现。
好了,现在看来,法院的封存程序没有错误,而齐源商贸显然也属于无过错方,错误只是齐源商贸选错了时间,躺枪了。
齐源商贸的货物从被查封开始,郭志强就急了,如果这批货物被封存的时间过久,耽误的不只是船期,一旦出现货物延期,不仅会违约,支付高额的违约金,更会严重地影响他们的商业信誉!
郭志强首先火急火燎地找到了实品集团,希望对方就此事拿出有效的解决方案,然而,实品集团的难度很大,他们还是被告呢!
齐源商贸毕竟与实品集团合作多年,双方一直维持着良好的关系,尽管此事责任全在实品集团一方,郭志强也不愿意轻易与对方闹僵,他更倾向于协商解决。
郭志强派出了公司法律顾问宋律师,替齐源商贸全权处理此事。宋律师出马之后,首先向法院出示了相关证据,说明所查封的货物实际归属权并非实品集团,而属于齐源商贸,并且提出了解封申请。
法院接到申请之后,自然不会置之不理,只不过,依照法院要求,想这批货物解封没有问题,但法院需要重新封存实品集团其他等价财产。
此次宋律师前来哏儿都,便是代表齐源商贸,着重与实品集团协调重新封存财产的问题,因为在这个问题上面,实品集团也存在着一定抵触,毕竟,哪一家公司也不愿意公司财物被法院查封。
宋律师解释得还算清楚,哪怕汤老师和董明这两位小白,也基本听懂了大概,不过董明也有些疑惑,他好奇地问道,“实品集团,应该不情愿再有其他财产被法院查封,他们就一定会配合你们吗?”
“这两家公司的关系虽然不错,但是,实品集团的配合也是有限度的,我这一次前来,就是希望通过施加一些压力,争取换得对方的配合,别看我是个律师,如非迫不得已,我也不建议齐源商贸与实品集团对簿公堂。”
“宋律师,通过您的这番话,让我对律师的观感发生了一点变化,我所认识的律师,好像没有谁会建议当事人去和解,我很惊讶,你们律师如果不打官司,又拿什么去赚钱呢?”听到宋齐亮的话,汤老师感到非常不解,在他看来,律师们放着官司不打,不是相当于把送上门的生意向外推吗?
“其实对于齐源商贸这件案子,官司属于可打可不打的范围,正是因为可打可不打,我作为他们公司的法律顾问,肯定会建议通过和解途径解决,和解之后,齐源公司能够得到实品集团的积极配合,很快就可以让货物解封,但打官司的话,齐源商贸从时间上耗不起,而实品集团也要支付违约赔偿,对谁都没有好处,齐源商贸也不是傻子,如果我建议他们诉讼的话,以后还会让我来做他们公司的顾问吗?”
“这么看来,假如当事人并不是你的熟人,或者你不是对方的顾问,如果你遇到相同案件的时候,会建议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吗?”汤老师继续问道。
这个问题,宋大律师保持了沉默,不过也正因为他的沉默,他已经给出了答案。